伤残等级划分:从轻到重1-10级
伤残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的,分为1至10级,从轻到重递增。其划分标准如下:
一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一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90%以上,需长期护理。
二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二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70%-89%,丧失原有劳动能力,需更换工作。
三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三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50%-69%,丧失主要劳动能力,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。
四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四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35%-49%,不能从事繁重体力劳动。
五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五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25%-34%,轻微丧失劳动能力,可从事一般体力劳动。
六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六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15%-24%,有轻微伤残,可从事轻体力劳动。
七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七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10%-14%,有轻微伤残,可从事非体力劳动。
八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八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6%-9%,伤残轻微,工作能力基本不受影响。
九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九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达到3%-5%,伤残较轻,对工作能力无明显影响。
十级伤残
伤残等级为十级是指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低于3%,伤残很轻,不影响劳动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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